日前,山东省食药监官网公布2016年山东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不合格品处置情况,潍坊3家企业被处罚,共计罚款5万元。 dedecms.com
公告显示,潍坊市康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(胶体金法),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,所检项目【特异性】中的(与促甲状腺激素(TSH)的交叉反应)项不符合鲁械注准20152400407《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(胶体金法)》产品技术要求。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)第六十六条第(一)项的规定,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,并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潍坊市华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,经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,所检项目【单包装标志】项中无文字说明内装物,包括“只能重力输液”字样信息,不符合YY0286.1-2007《专用输液器 第1部分: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》、GB18671-2009《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》、YZB/国1184-2012《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带针》标准规定的要求。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)第六十七条第(二)项规定,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,同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。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
潍坊三维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421总胆红素测定试剂(重氮法),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,高值项不符合YZB/鲁0232-2013《总胆红素测定试剂(重氮法)》标准要求。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)第六十六条第(一)项的规定,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,没收查封总胆红素测定试剂(重氮法)99盒(见《没收物品凭证》)并处罚款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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